在被关押4年零7个月后,“重见光明”的何永高谈及非法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时,仍感到“非常有成就感”。
何永高曾在重庆从事原材料进出口业务。2009年受癌症患者委托,从印度采购仿制抗癌药易瑞沙。他说,真正的易瑞沙一个月大概5万到6万元,而印度仿药只要2000到3000元,“但效果差不多”。
一位肺癌患者的家属告诉澎湃新闻,这种抗癌药,叫做靶向药,是很多患者的生命维持药。我们买不起,如果我们没有仿制药,我们就只能等死。”
“如果你停药,病人的生命就会被切断。” 怀着这样的想法,何永高在印度帮助越来越多的患者购买仿制药,并从中榨取“人工费”。
2014年1月,何永高以销售假药罪名被江苏警方从家中抓获,同案14人。
2018年8月31日,连云港中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何永高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至六年半。为刑事处罚。
一审宣判后,何永高以一审过重为由提出上诉。2019年3月27日,他接到江苏高院的通知,要他接受审前讯问。“此案很快就会有最终结果。”
这起“假药”案的被告人包括何勇等毒贩,以及许多从买药发展为毒贩的患者家属。涉案的印度仿制抗癌药,在患者眼中是维持生命的药物,但也是何永高一审判决的证据。
事实上,对于印度抗癌药的“真”与“假”,连云港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本案一审判决期间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涉案药品被“视为假药,不视为假药。假药和假药是两个概念”。
“假药”还是“神药”?仿制药销售的背后,是患者生命健康权与现行药品管理秩序的冲突,一场爱与法律的碰撞。
维持生命的“神药”
妻子去世5年多后,80岁高龄的陈念心(化名)还记得自己生命中的最后几年。他说,这是一次过山车,他们在绝望和希望之间挣扎求生,最终让他的妻子“再活三年”。
陈念新回忆,2009年春天,妻子因咳血被送进医院,被诊断出肺癌晚期。“那年她68岁,但是医生说她活不了半年,我不能接受这个事实,所以我换了一个家庭。医院检查,但最后的结果和之前的医院是一致的。” “
肺癌确诊后的一段时间,陈念新和妻儿一起住在医院里。从放疗到化疗再到肿瘤切除,他一次次重燃希望,一次次经历失望。他说,在那段时间,他们尝试了所有可能的有效治疗方法,但不仅没有奏效,妻子的病情反而恶化了。“此时,医生推荐了一种名为易瑞沙的抗癌药,说虽然无药可救,但可以维持生命。”
陈念新没有买医生推荐的易瑞沙,被这个药的高价吓到了,“一盒大概元左右,一个月一个疗程,所以一个月要5万到6万元。元,我们真的买不起。”
陈念心说,现阶段对妻子的治疗,他是没有希望的。那段时间,他脑海中浮现最多的词就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服从命运。一天,病房里的一位病人告诉他,这种名为易瑞沙的抗癌药是印度生产的仿制药,“每盒只要3000元,可以吃一个月。”
陈念新在患者的推荐下联系了当地的“药剂师”。他还记得那个年轻人叫何永高。初次见面,何永高亲自把药送到医院病房,“我们没多说什么,他看了一眼病床上的妻子,给了我药,收了3000元就走了。”
陈念心没想到,贺永高送来的那瓶药,竟然渐渐稳定了妻子的病情。惊喜之余,他把印度产的易瑞沙瓶拿给医生看,“医生说这药能救我老婆一命。”
此后,陈念心一直在向何永高买药。几次接触后,他得知何永高手中的仿制抗癌药,与重庆数十名癌症患者的生命息息相关。
陈念新说,当时国内仿制药市场一片混乱,很多人在卖假仿制药,服用后完全无效。“对于很多患者来说,如果他们能找到一个销售有效仿制药的药商,他们能活下来吗?这是必不可少的。”
正因如此,何永高的存在,让陈念心的家人觉得很安心。但2010年底,陈念新突然联系不上何永高。四处打听后,得知何永高因销售印度仿制药被江西宜春警方抓获。虽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但陈念新却得知了卖印度仿制药的事情。在中国是违法的。“我们的心一下子又悬了起来,不知道如果何永高再出事,我们这些病人会怎么做。”
需要帮助的人士
2013年7月,陈念新的妻子因肺癌去世。此后,他再也没联系过何永高。他不知道,何永高在妻子去世仅5个月后就被江苏警方抓获,最终以卖假药的罪犯身份站在被告席上。
2019年4月3日,被取保候审的何永高谈及自己之前的卖药经历,称在接触印度仿制抗癌药之前,这么多人从未如此迫切需要他,这让他感到“需要”。成就感。
何永高回忆,2009年,他从事进出口贸易。出口商品中有一种名为吉非替尼的原料药,它是生产抗癌药易瑞沙的主要原料。由于业务需要,他在很多当地的论坛和贴吧上做广告。
何永高在广告语中多次提到吉非替尼。他说,这可能是原因。有些人误以为他是在做成品药。一个肺癌晚期的病人,我希望我能帮他从印度弄些易瑞沙回来。”
何永高表示,他一开始并没有把这个陌生的电话放在心上。在说明了自己的业务范围后,他很快就将其抛在了脑后。
但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肺癌患者不断打电话,要求何永高“帮忙救人”。在此期间,其他患者也来电咨询买药事宜。何永高由此得知,印度所谓的易瑞沙,其实只是一种仿制药。但几乎一样。
“两种药的包装不同,一盒真药只能吃一周,一盒印度药可以吃一个月,价格在2000到3000元不等。” 何永高表示,在患者及其家属的情况下,经过多次劝说,最终同意试一试,并通过自己的渠道联系了易瑞沙在印度的生产商。“厂家说他们不直接卖药,而是给我提供了经销商名单。”
何永高最终在新德里选择了一家名叫贝尔森的经销商,以每瓶1400元的价格买了12瓶仿易瑞沙。
何永高记得,第一批仿制药是通过快递寄到中国的。“这些药都是当晚送到病人手上的,每盒药我加收了200元,算是人工费了。”
何永高没想到,这件事发生后,他的手机几乎被炸飞了,“很多病人来这里要药,甚至肿瘤科的医生都打电话询问详情,说要推荐病人买药。”是我。但从始至终,我都没有主动宣传这个药,也没有给医生寄过钱。”
随着求医的患者越来越多,何永高从印度购买的仿制药种类也逐渐增多。开辟了白血病格列卫、肝癌多吉美等仿制药的采购渠道。
然而,随着购买药品数量的急剧增加,原来通过快递邮寄药品的方式已不再可行。何永高专程到香港找“水客”。双方同意,印度经销商将药品空运至香港,“水客”将药品运至内地,邮寄至重庆。
由于进货量大增,印度经销商对何永高的运费也从最初的1400元降至几百元。
何永高说,当时他就已经知道,印度仿制药在中国是不允许销售的,“但这个洞一旦打开,就很难阻止,而且会断掉病人的生命。”
患者家属成为毒贩
何永高终于为自己打开的“洞”付出了代价。在他所谓的癌症患者的“生命”上,还有其他 14 人也触犯了法律并受到了处罚。其中,患者家属众多,刘洋就是其中之一。
刘洋的父亲刘志忠(化名)说起儿子,一脸自责的表情。他说,刘洋开始卖药是为了帮妈妈买印度仿制药,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
2004年10月,刘志忠的妻子在江苏省肿瘤医院被诊断出肺癌晚期。那时,癌细胞已经扩散。他知道,用不了多久,他的妻子就会因为肺功能丧失,无法呼吸而死去。“医生建议保守治疗,但经过6个月的治疗,病情并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
和陈念新一样,刘志忠也是在妻子治疗期间从医生那里了解到易瑞沙的,但因为价格原因选择了印度仿制药。
刘志忠告诉澎湃新闻,妻子查出肺癌时,儿子刘洋还在上学,于是在网上找了毒贩,买了印度仿易瑞沙。3000元,刘洋也在网上找了2200元的药,大家都觉得这个行业很水。”
毕业后,刘洋在江苏连云港的一家制药公司工作。在此期间,他不断在网上寻找可靠的中间商,希望能买到便宜又有效的印度易瑞沙。他的朋友张旭也参与进来,帮刘洋找中间商。
2010年前后,张旭与何永高在重庆上线,让购买印度仿易瑞沙的价格从2000多元直接降到1000元以下。
刘志忠说,在妻子生病期间,由于浏阳总能找到便宜的印度易瑞沙,越来越多的癌症患者开始通过患者的相互介绍联系浏阳,希望他们能带上药品。,“我们家有病人,我们很清楚癌症患者所承受的痛苦和他们家人的压力,当有人打电话要求孩子带药时,他根本无法拒绝。”
由于帮忙带药的人越来越多,刘洋和张旭在连云港癌症患者圈的名气也越来越大。久而久之,张旭甚至把药卖到了徐州,在徐州发展出了马倩、唐宁、马庆之、马毛毛四个线下名字。
今年3月29日,马迁在向澎湃新闻回忆自己与印度仿制药抗癌药的接触时称,自己的经历与何永高相似,曾因卖药而被患者求助,从此一发不可收拾,“我们从张旭那里得到900元一盒,由于采购量大,运输成本高,卖给病人的时候加了几百元,每盒1200元左右。”
据马倩介绍,徐州的几位“药师”中,他与马庆之的叔侄关系密切,而马毛毛是他的下线,而唐宁的情况则与其他人略有不同,“她是侄子,因为她的父亲有肝。”癌症。买药涉入这浑水。”
马倩说,2013年底,唐宁因销售假药被公安机关抓获。父亲停药半年,病情加重。虽然后来他通过其他方式购买了仿制药,但由于经济拮据,他一直瞒着家人。剂量减少了,“2018年3月,唐宁的父亲在家中病逝,老爷子等了4年多,一直到死都见不到女儿,说是牵连了唐宁,转过身来。”女儿成了‘假药贩子’。”
“假药”罪
唐宁被抓后,包括何永高在内的十几个人,陆续被抓。第一被告是一名名叫林永祥的香港人。
2018年8月3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本案被告人11人有期徒刑3年9个月以上6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1人判处有期徒刑。 1人被判缓刑3人,免刑3人。
一审判决后,何永高、林永祥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对于来自香港的第一被告,何永高得出结论,林某其实是被印度经销商聘请充当“中转站”的,“他有自己的公司,不差钱,所以他的参与可能更多为了帮助。”
何永高介绍,2013年初,由于“水客”开辟运输渠道的频发,很多药品在送到患者手中时,往往因包装破损而无法取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印度经销商找到了林永祥,希望他帮忙转运,负责将印度仿制药抗癌药从香港运往内地。
“林永祥开了一家制药公司,他有资格,可以大摇大摆地把药品从香港运到深圳。” 何永高说,“水客”带货前,通常会将整箱药品拆开,掰成碎片,这样很容易造成包装破损。“自从林永祥加入后,这个问题就再也没有出现过。”
2013年底,何勇等人在中国销售的印度抗癌药在江苏连云港被举报后,警方迅速将刘洋、张旭等人抓获,并追查到10余人。下线并将他们绳之以法。2014年7月,林永祥也被警方抓获。
法院认定,2013年初以来,林永祥在联系印度人后,未经进口批准,向中国大陆出售了易瑞沙、格列卫、特罗凯、多吉美等抗癌药的印度仿制药,共计350万元以上。.
此外,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还认定浏阳从他人处购买印度仿制药抗癌药,以共计345万元以上的价格出售给于素、张格萌;于肃从浏阳等人那里购买。在印度进口仿制抗癌药,并以高价出售给他人,总额超过212万元;何永高从林永祥手中购买了印度仿制抗癌药,并以加价出售给他人,销售额达54万元。
本案其他被告人销售额最小的5万余元,最大的590万元以上。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中,虽然法院最终裁定销售假药罪名成立,但何永高、林永祥销售的药品被描述为“未经批准进口的印度仿制药”。
林永祥的辩护律师葛少山表示,涉案仿制药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假药”,在民众乃至整个癌症患者群体中,还有另一套“认定标准”,“有一个供需之间特殊而微妙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导致了供应商的信念,甚至导致家庭的毁灭。”
林永祥的另一位辩护律师邓学平认为,药品管理制度的首要价值应该是生命健康,其次是药品管理秩序。“既定的制度应该留下一条挽救生命的‘绿色通道’。”
邓学平表示,类似案件在中国并不少见,也出现过轻判或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我们向江苏高院申请审理此案。3月下旬,江苏高院已经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进行了审前讯问,相信很快该案将有终审判决。结果。”
兰斯里 » 涉案印度仿制抗癌药一事高等人一审获刑罪证,药效却几乎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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